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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经销增值税减按0.5%征收!5月1日起,还有这些新规开始实施


  2020年5月1日起,以下涉税新规将正式实施,点击文件名还能看到更多!


5月1日起,二手车经销增值税减按0.5%征收


  为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公告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税务总局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公告第一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了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关于二手车经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相关问题、废弃物专业化处理适用税率问题、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发票开具问题、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和关于纳税人实际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起始时间的选择问题。


此外,还有这些跟您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开始实施,下拉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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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电子数据可作为打官司证据


  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5月1日起施行。明确手机短信、即时通信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可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明确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施行,在规定用人单位为工资清偿责任主体的基础上,明确了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使用违法派遣的农民工、将工作任务发包等特殊情形下的工资清偿责任。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跨省异地缴纳


  财政部、公安部、央行联合下发通知,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异地缴纳工作。
水路托运需查验身份信息


  新修订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明确,5月1日起,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托运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并对涉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的进行安全检查。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加强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5月1日起施行。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企业等应当根据国家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和管理需要,设置独立的机构或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作为内部审计机构。




部分内容来源于人民日报微信

责任编辑:孟易瑾  张越 (010)6193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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